原标题:福州又出楼市调控新政!五部门联合发文严禁这些行为……
近日,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州市物价局、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五大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
问:哪些属于捆绑搭售和设定条件销售商品房?
答:以委托装修、搭售地下车位、储藏间等捆绑搭售及采取限定方式销售商品房,迫使买受人接受商品房价格及其它服务价格。
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销售代理机构、电商平台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任何费用。
此外,还有绑学校、绑银行等。如未交房就声称可就读附近名校,或如果办理房贷业务,只能到开发商指定银行办理,其它银行不行。
去年以来,福州市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房地市场调控战略部署,持续保持房地产高压整规态势!
但是,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市房地产市场出现了违规销售的苗头,捆绑搭售和设定条件销售商品房变相涨价的行为时有发生。为此,市房管局、市建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市物价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
1、严禁捆绑搭售和设定条件销售商品房、价外加价和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捂盘惜售和分批销售等违规行为。
2、同时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曝光、行政处罚。
3、对违反市场销售规定的行为,房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情节严重的暂停该项目网签备案,直至撤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情节特别严重的,暂停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全市范围内所有商品房项目一个月以上预售许可审批和网签备案。
5、对违反“一房一价”、明码标价规定以及价外加价的,物价部门要依法调查处理,经查实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在全市范围内暂停该企业商品房价格备案。
6、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建部门要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依法降低直至取消该企业房地产开发资质。
具体要求如下:
让我们一起回顾下近几个月来
福州房地产调控的一些动作——
2016年10月6日
福州市印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明确福州市从10月7日起实施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即对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本市五城区范围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该补充通知是将9月26日印发的《福州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中的第五条内容进行了细化,并加强了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
2017年3月28日
市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通知明确:二套房商业贷首付比例不低于50%;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不得上市交易;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取得五城区购房资格;市区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在2016年基础上增加一倍以上……
2017年3月31日
福州市房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物价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组成的4个综合执法组,在全市32个房产中介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全市开展全面检查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8家中介责令关门停业整顿,7家中介被限期责令整改。
2017年5月5日
5月5日,市房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物价局、市不动产交易和登记中心等市直部门,及四城区房管局、马尾区住建局、闽侯县住建局联合召开房地产中介企业座谈会,集中约谈了18家房地产中介,要求房产中介要引导二手房交易当事人合理定价,严禁中介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确保二手房市场价格实现环比“零增长”。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54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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