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8月4日厦门市国土资源局与房产管理局决定于9月15日拍卖的6幅地块后(土拍快讯!9月15日厦门将出让6幅商住地 同安2幅翔安4幅),今天(8月14日)厦国土局决定在9月15日再新增集美一幅商住地,具体内容如下:
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厦府[2017]282号),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2017JP0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件(详细资料见地块出让文件)。
2017JP03地块卫星图
从地理位置上来看,地块位于集美新城核心区,交通四通八达,离厦门岛约12公里,沿杏锦路驾车进岛时间约为13分钟。沿海翔大道东行可快速到达厦门北站、同安区、翔安区等地,西行可到达杏北、海沧区等地。(来源读地)
经过12年的开发建设,地块所在的集美新城已基本成熟,成为与海沧区齐驱并驾的两大岛外人居新城之一,以优美的人文环境与完备的基础设施配套受到众多开发商与置业者的青睐。诚毅书城、诚毅图书馆、诚毅科技探索中心、嘉庚剧院、集美新城市民中心、集美新城商务中心在内的公建配套基本建成投入使用,勾勒出了一个文化品位高尚、人居环境优美、创业条件优越、功能配套完善,具有滨水特色的环湾生态型新城的轮廓。2017年9月,连接厦门岛与集美区的地铁1号线将实现通车运行,而在地块附近就设有集美中心站、诚毅广场站、软件园站三个地铁站点,拥有显著的地铁+公交的综合交通优势。(来源读地)
值得一提的是,地块配套完善——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分校即位于与地块一街之隔的中航城国际社区C区附近,周边已有厦门市民公园、湖边木栈道、诚毅科技馆、灵玲马戏城、嘉庚剧院等配套;周边的中交和美新城、住宅莲花新城、中航城国际社区C区,均为已建成交房的成熟大型社区,已具备基础的生活配套,居住氛围已基本形成.(来源读地)
二、确定竞得人方式
采用“限地价、竞配建”方式拍卖出让,不设拍卖底价。当拍卖竞价达到竞价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竞报无偿移交政府的居住建筑面积(以下简称“竞配建面积”)。每次竞报竞配建面积应不少于500平方米,竞报竞配建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成交土地出让金即为竞价上限价格。关于竞配建面积移交要求详见出让文件中的出让合同。
三、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土地出让金资金来源审查的要求
(一)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需出具《关于竞买交易资金的承诺书》(格式详见出让文件),承诺其缴交的土地出让金符合监管要求,否则同意被出让人取消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二)地块成交后,竞得人应按时缴清土地出让金并与出让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后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市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等部门联合对竞得人的土地出让金(含竞买保证金)来源进行审查,并在土地出让金缴清后30日内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书。
(三)如审查发现违规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没收竞买保证金。
五、受让人应一次性申请本宗地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并一次性全部对外公开销售。
六、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要求,出让人有权对该地块合同项下宗地商品住宅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
七、竞买申请人之间不得私下串通,采取“围标、串标”等方式排挤其他竞买申请人、干扰拍卖活动、破坏公平竞争、谋取不当利益等。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竞买申请资格或竞得人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并且将该企业列入诚信黑名单,限制其及其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具有直接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企业)今后不得参与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拍卖活动。
八、提交竞买申请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13日(法定工作日9:30-11:30,13:30-16:30)以及2017年9月14日9:30-11:30(特别提醒:提交竞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上午11:30)。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四层B403。
电话:0592-5107708、0592-5107718。
九、获取出让文件的方式
(一)2017年8月25日起至2017年9月10日期间,因网站维护,竞买申请人请到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领取出让文件的刻录材料。
领取时间:法定工作日9:30-11:30,13:30-16:30。
领取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四层B403。
(二)除2017年8月25日起至2017年9月10日时间外,竞买申请人可自行到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网站下载出让文件
十、拍卖会举行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9月15日9:30。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新闻发布厅。
十一、以上用地公开出让后将按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如有异议者,在本公告发布起15天内带有效土地权属证书向本局提出,逾期即按规定予确权发证。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发布公告时间: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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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54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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