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获悉,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标准》的公告,批准《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546-2018,自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标准》GB/T50546-2009同时废止。
总则中提到:
在中心城区,规划人口规模500万及以上的城市,城市轨道交通应在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中发挥主体作用;规划人口规模100万至500万的城市,城市轨道交通宜在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中发挥骨干作用。
对于规划人口规模不满150万人,确有必要发展建设轨道交通的城市,可在城市总体规划中预先安排轨道交通线路,规划预留相关设施建设用地。
新规定旅行速度大于45的为快线,45及以下的为普线,快线按速度分为快线A、快线B两个等级
快线A 旅行速度>65 服务于区域、市域,商务、通勤、旅游等多种目的
快线B 旅行速度45-60 服务于市域城镇连绵地区或部分城市的城区,以通勤为主等多种目的
普线按照运量分大运量和中运量(全封闭/部分封闭)
500人口以上城市的市级中心与副中心之间不宜大于半小时,普线不能满足的规定出行效率的应该选择快线
同一客流走廊多重速度客流需求,不同层次线路,宜采用不同速度、不同制式组合而成的独立线路或混合线路组织模式;同一线路,宜组织快慢车运行
以商业商务服务或就业为主的市级中心,应由2条或以上轨道交通线路服务
全文如下: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54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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