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职工的父母、子女只要在厦门市购买住房,其本人及配偶即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这是继2012年之后再次出台,取消了“首次购房”的限制性条款。据悉,该政策将试行一年,适用于购房时间在2015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13日之间的住房。
夫妻双方父母公积金 都可提取
新政试行期间,厦门市职工的父母、子女只要在厦门市购买住房,购房时间在2015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13日之间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持父母子女支付购房款。
提取时职工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子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房实际支付的总价款或当期的实际费用支出,其中贷款购房的,提取额不得超过首付款金额。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得超过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或购房发票开具日期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购房提取新政只能用于支持父母子女支付购房款,不能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要备好4类材料进行申请
职工申请提取时,需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其中本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办理则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提取人为购买人配偶、父母或子女的,还应提供夫妻、父母或子女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若是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提取金额默认自动转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需转入本市同名银行储蓄卡的职工,应提供该卡的原件和复印件。
此外,还需提交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若是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职工可不需要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但须向公积金窗口提供购房合同编号。若需提取至购房发票开具日期的,职工还需提供购房发票。
如果是购买本市二手交易住房,或购买本市非二手交易住房但已办理土地房屋权证的,职工可不需要提供土地房屋权证、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但须向公积金窗口提供所购住房的土地房屋权证号。
要是购买本市非新建商品住房且尚未办理土地房屋权证的,职工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老旧电梯改造也可用公积金
据介绍,该政策适用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对象为更新改造老旧电梯住宅的房屋产权人(含产权共有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个人分摊的电梯更新改造出资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老旧电梯住宅业主许多为退休职工,其夫妻双方均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有些业主还是未成年人,因此也将适用的提取对象进行拓宽,以更好地为老旧电梯改造提供资金支持,确保政策落地。
据统计,目前厦门市拥有各类电梯30891台,其中使用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1770台(乘客电梯约1200台)。新政推出后,估计每年厦门市职工可提取0.5亿元住房公积金用于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54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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