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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G0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补充公告

2018-12-22 09:51:34   厦门土地市场  

(土地市场2018第068号)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取消项目履约保证金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18]46号)文件要求,我局拟调整2018G03地块出让公告(土地市场2018第062号)及出让文件有关事项,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取消2018G03地块出让文件中关于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缴交2018G03地块履约保证金的要求。


二、删除2018G03地块出让文件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第十九条以及《厦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五条关于履约保证金的表述。


三、修改2018G03地块出让文件中《地块监管协议》有关条款,修改后的《地块监管协议》详附件。


其余公告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附件:《地块监管协议》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2018年12月21日


附件地块监管协议


甲方: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乙方:


乙方已竞得坐落于湖里区两岸金融中心片区高林06-11金钟路与金圆路交叉口西南侧(8-1号)地块(编号:2018G03,下称“本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甲、乙双方就本项目相关义务约定如下:


一、转让要求


乙方应整体自持本项目,不得转让、不得分割抵押。自房屋建成并取得土地房屋权证之日起十年后方可整体转让。且转让及再转让对象只能为从事同类产业的法人机构。办理产权交易时,乙方应提供与甲方签订的协议书和甲方出具的纳税及转让对象符合相关条件的证明。


二、开工、竣工要求


(一)建设项目开工后,乙方应按出让合同约定向出让人申报,出让人审查确认后出具《开工申报回执》。对存在延迟开工的,乙方需按出让合同约定缴交延迟开工违约金后,出让人方可出具《开工申报回执》。


(二)本项目竣工后,乙方应按出让合同约定向出让人申报,出让人审查确认后出具《竣工申报回执》。对存在延迟竣工的,乙方需按出让合同约定向出让人缴交延迟竣工违约金后,出让人方可出具《竣工申报回执》。


三、运营要求


(一)投资强度:本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1万元/平方米(人民币)(按取得地块的计容总建筑面积计算,外资项目按同期汇率等比折算,不含地价)。乙方若未达到上述投资强度要求,需一次性向甲方缴交违约金1370万元。


(二)经营业态:本项目定位为金融控股企业总部,项目建成后(以取得项目竣工备案证明书为准)4年内需引进以下企业,并满足以下要求:


1.引进总部型或区域总部型的消费金融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或其分公司至少各1家;


2.引进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管理规模达到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基金公司不少于10家;


3.竞得土地以后,乙方及其在本地区新注册的控股子公司及相关企业必须入驻湖里区(有特殊监管要求的除外)。项目建成运营前,湖里区协助提供注册及办公场所。


4.若乙方未达到上述第1、2项承诺要求,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缴交违约金1370万元。


四、股权限制要求


乙方可以以其自身对竞得的地块进行开发,也可以在厦门市湖里区行政区域内新设一家全资子公司,对所竞得的地块进行开发。从乙方竞得地块开始计算,至乙方房屋建成并取得土地房屋权证之日起10年届满之前,未经监管方批准,乙方不得出售或转让其对该项目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或股权或出资。


五、税收要求


(一)乙方承诺在竞得土地后最迟第3年起,不少于10年,乙方每年在厦实际缴纳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不低于1.78亿元(不包括企业在本市开发房地产、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税收;申请企业在本市已有办公用地的企业按新增纳税计算)。若未完成年度承诺纳税额,乙方应于次年一次性缴纳实际纳税额与承诺纳税额差额部分等额的违约金(注:实际操作时,违约金收入将按照市区财政体制进行分配 )。


(二)乙方开发建设、经营管理该项目的所有税收必须在湖里区缴纳(厦门市人民政府规定必须在市级税务机关缴纳的除外)。


六、改变用途或违反监管协议收回条款


本项目应作为办公、商业用途,不允许乙方改变用途(包括不得擅自改变规划建筑功能,不得擅自加层、插层等改变建筑内部结构)。若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违反监管协议要求的,甲方应依据合同约定及政策法律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出让人收回全部用地。土地使用权收回价格按原出让价格结合剩余年限核定,建筑物价格按重置成本结合成新核定。其中,依法应当没收的,按照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本协议书壹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执壹份,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执壹份。


甲方(盖章):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2018年 月 日


(厦门土地市场)


(原标题:【补充公告】关于2018G0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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