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经营性建筑外立面造型及色彩不符合要求的,可处以该栋建筑整体工程造价5%或10%罚款。
高度:经营性房地产超出航空限高或军事限高要求的,将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限期拆除,甚至并处该建筑整体工程造价10%的罚款。
间距:建筑退线及间距不满足规划许可要求、但满足消防及日照要求的,处以该栋建筑整体工程造价5%的罚款。
(图片源自网络)
有建筑外立面造型及色彩不满足许可要求、建筑高度超出航空限高或军事限高要求等违法行为的经营性房地产项目,今后都将面临处罚。昨日,市政府网站公开《厦门市经营性房地产项目违反城乡规划行为处罚细则》,该《细则》由市规划委、市执法局,从明年1月14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为五年。
《细则》对经营性建筑外立面造型及色彩做出规定:建筑物外立面不满足许可要求,实测建筑色的基本色与许可颜色一致,存在的色差较大但符合片区色彩总体控制原则或城市设计等要求的,将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该栋建筑整体工程造价5%的罚款。建筑物外立面不满足许可要求的,实测建筑色的基本色与许可颜色不一致,但尚可满足片区色彩总体控制原则或城市设计等要求的,将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该栋建筑整体工程造价10%的罚款。
建筑高度此次也被纳入考量,只要经营性房地产超出航空限高或军事限高要求的,都将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限期拆除,甚至可以并处该建筑整体工程造价10%的罚款。此外,建筑退线及间距不满足规划许可要求,但满足消防及日照要求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该栋建筑整体工程造价5%的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开发商“偷面积”或未按承诺修建幼儿园、市场等公建配套设施等违法行为,还按去年颁布的“老办法”处理—— 计容建筑面积超出规划许可要求的,验收超出的部分将没收增容所得,按照违法建设部分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罚款,同时还要按1.5倍补交地价。
相关部门提醒,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变更的,其违法行为的处理也同样适用于《细则》。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5470号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