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市思明区岭兜片区
旧村改造项目搬迁交房事宜的通知
厦门市思明区岭兜片区旧村改造项目在全体岭兜社区居民的关心和支持下,项目整体签订《岭兜片区旧村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比例已达到96%以上,《岭兜片区旧村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已经正式生效。现根据《岭兜片区旧村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之约定,进行通知如下:
厦门市思明区岭兜片区旧村改造项目的搬迁交房工作于2020年3月3日正式启动,请全体已签约被搬迁人、实际使用人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搬迁工作,即最迟应于2020年3月30日前完成房屋搬迁交房,包括但不限于清空屋内人员、腾空屋内物品、厘清与经营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并将房屋完整交由思明区人民政府莲前街道办事处拆除。
若被搬迁人在上述期限内按时搬迁交房,则从签订搬迁补偿协议书当月起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若拒不搬迁交房,违反《岭兜片区旧村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及《交房承诺书》之约定的,对于选择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包括选择2500元/㎡包干)方式进行搬迁补偿的被搬迁人,莲前街道办事处有权追究被搬迁人的以下违约责任,并依法进行强制搬迁,造成的费用及损失由被搬迁人自行承担。
1.逾期搬迁交房的,则从实际交付被搬迁房屋之月起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
2.不享受《岭兜片区旧村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项下的所有补助、奖励政策,一律按厦门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现行政策的规定予以搬迁补偿,并追讨已发放之款项。
综上,为保障已签约岭兜社区居民能够充分享受岭兜社区旧村改造所带来的红利,请按时完成搬迁交房工作。
衷心感谢广大社区居民的支持和配合!
岭兜片区土地房屋征收分指挥部
思明区莲前街道办事处
2020年2月25日
最后
请各位岭兜村民牢记
为了自己的权益
请大家最迟应于
2020年3月30日前
完成房屋搬迁交房
可千万别错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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