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发出的公告,2月15日同安将出让一幅商服用地,地块2015TG04位于同安区12-13洪塘南片区龙山寺东路与碧云南路交叉口东南侧,土地用地为商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用地面积28755.185,地上总建筑面积28760平米,出让年限40年,起叫价1100万元,竞买保证金220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
一、地块基本情况如下,详细资料见出让文件。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2015TG04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从事物流仓储业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同安区政府承担对竞买申请人的本产业项目准入资格审查工作并出具《竞买申请人拟投资项目产业准入审核意见书》。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一)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二)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一)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2016年1月8日9时30分0秒至 2016年2月5日9时30分0秒;
(二)挂牌(受理报价)交易期限:2016年1月27日9时30分0秒至 2016年2月15日9时30分0秒;
(三)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网址:http://120.35.29.232/zpgpublicweb/index.aspx。
(二)以上用地的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保证金缴交方式等详见各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三)以上用地公开出让后将按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如有异议者,在本公告发布起15天内带有效土地权属证书向本局提出,逾期即按规定予确权发证。
(四)咨询处: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四层B403;咨询电话:0592-5107708、0592-5107718。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54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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