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了本年度第一批次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公告,共计30宗,土地面积约169公顷,建筑规模约345万平方米。这是北京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决策部署,坚持租购并举、加强供需双效调节、引导市场理性竞争、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重要举措。
本次集中供应的30宗项目共涉及12个区。位于中心城区项目15宗,建设用地面积约73公顷,占比约43%,其中朝阳区10宗,建设用地面积约41公顷;海淀区2宗,建设用地面积约11公顷;丰台区2宗,建设用地面积约17公顷;石景山区1宗,建设用地面积约4公顷。
位于多点及副中心地区项目11宗,建设用地面积约72公顷,占比约43%,其中大兴区3宗,建设用地面积约25公顷;副中心3宗,建设用地面积约27公顷;昌平区3宗,建设用地面积约12公顷;房山区1宗,建设用地面积约4公顷;亦庄经济开发区1宗,建设用地面积约4公顷。
位于生态涵养区项目4宗,建设用地面积约24公顷,占比约14%,其中门头沟区1宗,建设用地面积约5公顷;怀柔区1宗,建设用地面积约11公顷;密云区1宗,建设用地面积约6公顷;延庆区1宗,建设用地面积约2公顷。
在2021年商品住宅供地工作中,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联合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相关区政府等单位,建立了“房地联动、一地一策”会商机制,加强精准调控。在土地出让环节着力加强综合施策,从实际工作出发,制定“政策工具箱”,结合拟出让宗地所在区域市场供求、功能定位等因素合理确定竞买条件和交易方式。
为落实中央及北京市委、市政府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的精神,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今年土地供应计划中明确租赁住房用地供应指标为300公顷,将其占住宅用地比重由2020年的13%提高到30%。因此,本次集中供应的地块中在中心城区、三城一区范围或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区域选取了15宗项目,采用竞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面积交易方式,占比达到50%,分别位于朝阳、丰台、大兴、副中心、昌平、房山6个区;1宗共有产权房项目,位于房山区。
针对位于朝阳、海淀、副中心区位条件较好的6宗项目,采取了竞报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产权份额的交易方式,引导开发企业理性竞买,通过政府和个人共有产权的方式,有效减轻购房人负担,充分满足居民自住需求。
同时,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集中供应的项目中首次引入了房屋销售价格引导机制,未来上市房价作为重要政策工具之一,由过去预售环节引导前置到土地出让环节,由住建、规自部门、区政府组成联席会,共同研究每一地块房屋销售价格指导意见,并在公告期对外告知,开发企业在土地竞买环节将提交房屋销售的价格承诺,作为未来办理预售的前置条件。在户型限制要求方面,近三分之二的项目设置了套内“70/90”户型要求,兼顾刚需及改善型需求,增强开发企业对户型设计的灵活度。
此外,为落实总规中提出的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要求,本次集中供应的项目中大部分都设置了投报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方案环节,通过设置地价上限、预留合理利润空间,引导开发企业主动提升住宅品质。
在发布第一批集中供应住宅用地的同时,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也公布了2021年度后两批住宅用地的集中供应时间,分别将于7月左右和11月左右发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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