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成都市各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2021年度,成都各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875公顷以内。其中,商服用地380公顷,占比8%;工矿仓储用地1015公顷,占比20%;住宅用地1050公顷,占比2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00公顷,占比16%;交通运输用地1600公顷,占比33%;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及其他用地30公顷,占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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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供应指标4875公顷,相较2020年度供应计划基本持平。成都在持续优化供地结构方面,首先要求保障住宅用地供应。成都表示将认真贯彻自然资源部关于住宅用地分类调控的工作要求,做好2021年住宅用地集中出让、信息公布有关工作,加强土地市场精准调控,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确保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成都全市商品住宅类用地供应计划总量1100公顷(其中各区700公顷,其他区域400公顷),与2020年商品住宅类用地供应计划总量907公顷相比增长21%,占2021年经营性建设用地(商品住宅类用地和商服类用地)供应计划总量1620公顷的比例达68%。2021年度各区安排住宅用地供应计划1050公顷,其中商品住宅类用地供应计划700公顷(含单列安排租赁住房用地70公顷),结合集体土地、国有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需求以及各类保障性住房需求,单列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350公顷。
《通知》要求加快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着眼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住房供给体系,单列计划70公顷用于保障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占商品住宅类用地供应计划总量的10%。成都将继续支持在商品住宅类用地拍卖中竞配套建设并无偿移交(自持)租赁住房,切实保障租赁住房的市场增量;鼓励区(市)县修建全自持租赁性住房、人才公寓、园区配套住房,切实满足区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及企业员工的职住需求,实现功能区产城融合发展。
在租购并举方面,成都将严格控制供应总量,优化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供应规模,统筹保障人才公寓和产业园区配套住房、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统筹保障租赁住房、公租房、商品房用地,实行住宅用地集中供应,科学精细安排土地供应规模、结构、时序,加强区域统筹,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在满足招商引资落地、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土地需求的基础上,鼓励使用存量用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供应规模,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减少“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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