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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厦门户籍、非应届可否申请?厦门新就业大学生租赁住房保障政策问答来了!
近日,厦门出台面向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的租赁住房保障新政,得到了广泛关注,不少群众打电话咨询我们梳理了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了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哪些对象可以申请?
(1)2021年1月1日后首次来厦就业、创业且30周岁(含)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包含往届毕业生;
(2)经各区(管委会)认定的、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30周岁(含)以下(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骨干人才。
2、申请时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厦就业的,申请人于2021年1月1日后与我市用工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自主创业的,申请人于2021年1月1日后在本市办理的营业执照、办公场所租赁合同等材料。
(2)申请人于2021年1月1日后首次在本市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
3、什么时候可以受理申请?
市住房局等相关部门、各区(管委会)正在加快推进各项准备工作,具体的受理申请时间、申请方式、受理渠道后续将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外公布。
4、可以通过线上申请吗?
为方便申请人办理,市住房局等相关部门正在加快业务系统平台建设,简化办理流程,届时申请人可通过线上方式申请。
5、非厦门户籍可否申请?
可以。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均可申请。
6、非应届毕业生可否申请?
可以。符合2021年1月1日首次来厦就业创业、30周岁(含)以下的全日制本科以上等条件的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均可申请。
7、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可否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根据《公务员法》,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
8、“实物配租”保障标准是多少?
实物配租保障标准,原则上建设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人,具体房型以实际配租房源为准。配租面积不足部分不补差,超出配租面积标准部分由保障对象按配租房源项目市场评估租金自行承担。
9、什么情况下申请人不再享受政策优惠?
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申请人将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1)已享受实物配租或租金补贴满5年;
(2)申请人或配偶取得自有住房;
(3)申请人及配偶享受本意见优惠政策后,在厦未就业连续满一年;
(4)实物配租的住房无故空置6个月以上或出现转租转借违规行为的;
(5)已享受直管公房、拆迁安置房等住房优惠政策的;
(6)其他应退出的情形。
10、“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是否可以同时申请?
不可以。申请人应根据实际工作所在地行政区优先选择实物配租,若工作所在地行政区及相邻行政区域均无可配租房源的情况下,申请人方可选择租金补贴。
11、了解和咨询政策的途径有哪些?
目前,市住房局已通过线上和线下等方式接受咨询:
线上可通过邮箱(zfj_jyzlc@xm.gov.cn)发送留言咨询;
线下已开通热线电话(0592-2859106)接受咨询,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5:30-17:30。(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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