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信办、发改委、教育局等九部门于9月3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此次《通知》共计9个方面,包括优化住宅用地供应机制;严格住房价格备案管理;严禁利用学区炒作房价;加强商品住房预售管理;完善商品住房限售政策;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强化住房信贷审慎管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升住宅物业管理水平。
芜湖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从9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举措,进一步加大政府对楼市的调控和监管力度,持续整治和规范房地产市场,最终目的是为了让人们对政策的预期更加明确、稳定,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
具体而言,《通知》提到,居民摇号所购新建商品住房(本文发布后新购买的,以网签时点为准)自取得不动产权证3年后方可转让。非摇号所购新建商品住房继续执行“居民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2年后方可转让”的规定,居民购买的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2年后方可转让。
同时,明确严格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指导各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不予办理价格备案。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科学指导分期预售许可办理节奏,申请预售许可的项目进行价格备案后1年内不再调整,确保分期预售项目均价保持稳定。
芜湖市住建局负责人表示,这些全新举措,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有效抑制投机与炒作行为。
同时,为了稳定房价、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等,《通知》明确严禁利用学区房炒作房价。
按照要求,加强对学位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热点学区严格实行同一套住宅房小学6年内、中学3年内只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多胞胎、二孩家庭除外)。
同时,认真谋划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入学政策,通过教师交流的方式,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动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均衡发展,抑制“学区房”上涨预期。
此外,严厉查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源信息发布平台、网络媒体等市场主体利用学区炒作房价、利用学区诱导小区业主参与哄抬房价、在广告中使用“学区房”进行宣传等行为。
优化住宅用地供应方面,《通知》提到将结合芜湖当前实际,加大住宅用地储备力度,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重点加大非中心城区住宅用地供应量,提高中低价住宅用地供应比例。2021年,芜湖市区在去年住宅用地平均供应量的基础上增长30%以上,公告出让面积不少于2850亩。
按照安居客平台公布的数据,9月芜湖的二手房均价为10069元/平方米,同比上涨3.12%;新房均价8684元/平方米,环比下降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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