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内新房五年限售、“法拍房”限购升级、贷款“认房又认贷”……
眼下,厦门楼市调控升级,相关购房政策也随之变动。
为了帮助大家在买房路上少走冤枉路,我们整理了厦门最新版购房政策!内容涉及限购、限售、房贷、契税、落户、租房、学区政策等,赶快收藏!
1
购房相关政策
※支持自住性购房需求
2020年2月,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解决人才住房问题的通知》,内文提到支持自住性购房需求: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含可对应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条件之一,在本市稳定就业1年以上、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人才,凭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可在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范围内购买1套自住商品住房。新购买的商品住房,取得产权证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相关政策全文如下
↓↓↓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进一步解决人才住房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大招商招大商”,服务“跨岛发展”战略,推进各新城片区产业和人才聚集,促进职住平衡,
坚持房住不炒,落实房地产市场主体责任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各类住房保障力度
多渠道建设和筹集面向各类人才的住房。利用产业园区周边和集体预留发展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公租房;通过商品住房竞配建、地铁社区定向供应等方式筹集保障性商品房和人才住房。
分层次、立体式解决在我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企事业骨干职工、稳定就业无住房职工的居住需求。
二、支持自住性购房需求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含可对应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条件之一,在本市稳定就业1年以上、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人才,凭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可在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范围内购买1套自住商品住房。新购买的商品住房,取得产权证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三、进一步营造宜居环境
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建设应按照产城一体理念,优化项目选址布局、完善各项功能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适当增加健身房、影院、咖啡吧、公共厨房等共享空间,提升居住品质。高层次人才相对集中的区域,可筹建专门的人才公寓,配备医院和学校,满足高层次人才居住、健康和子女就学需求。
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优化审批流程,严格购房资格审核,确保人才住房政策落实,坚决杜绝投机炒房。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目前厦门执行的购房政策
先用一图看懂厦门限购限贷限交易政策
↓↓↓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官方公布为准
※限购
9月18日,厦门发布调控新政,对“法拍房”进行限购升级。《通知》明确在继续执行现有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参与竞买“法拍房”的人员,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
此外,2017年厦门调控升级,限购更加严格:
本市户籍家庭
无房:可买两套房
有一套住房:可买一套房
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不可买房
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限购一套房
备注:如何认定是否为本市户籍?
厦门户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中夫妻双方至少有一人是具有厦门市户籍(包括集体户口),即视为厦门户籍家庭。
提示:本人及其配偶、未满18岁的子女合计为一个家庭。年满18岁的子女不计算在内,其具有购房资格时,可看做单身购买房产。
非本市户籍家庭
无房:可买一套房。须4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三年以上个税或社保
有一套及以上住房:不可买房
※限售
新购买住房的,需取得产权证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9月18日厦门新政要求,在岛内新购买的一手住房,需取得产权证后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
※限贷
新政要求严格执行“认房又认贷”的差别化住房贷款政策,根据市场形势变化,适时适度调整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严格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防范通过虚假收入证明、虚假流水、虚假交易骗取贷款;严格审查购房资金来源,监控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去向,防止挪用非住房类贷款用于购房。
目前,如果本市无住房但有1笔房贷已结清的话,最低首付40%;本市名下无房有未结清贷款记录的首付60%。
厦门本市无住房、无贷款记录的首套房首付比例30%,名下房贷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比例40%;
购买二套房且名下无房贷记录的首付比例40%,有一套房贷记录的,应按50%支付最低首付。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官方公布为准
※房贷利率
厦门房贷利率按照“基准利率+基点(BP)”的方式计算。
贷款利率计算方式为:5年及以上LPR利率+加点。
这其中,5年期LPR利率由央行每月20日发布,每月调整一次,以最新的为准,而加点基数由地方确定。
厦门目前首套房贷利率为4.95%(LPR+30bp),二套房贷利率为5.45%(LPR+80bp)。
2019年-2021年LPR变动曲线
2
公积金政策
2021年5月,厦门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贷款政策调整。
通知里表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实行动态管理↓↓↓
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流动性调节系数,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流动性调节系数。
流动性调节系数是指根据住房公积金满足缴存职工资金使用需求能力的不同情况制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调节参数。流动性调节系数对应的使用率区间为:
①流动性过剩(贷款使用率<60%)时,系数为1.2;
②流动性正常(60%≤贷款使用率<85%)时,系数为1;
③流动性不足(85%≤贷款使用率<90%)时,系数为0.8;
④流动性紧张(贷款使用率≥90%)时,系数为0.6。
目前,厦门最新的流动系数是0.6,也就是说,目前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72万元,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36万元。
新旧政策差异如下:
(一)提取方面
1.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原政策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本市户籍职工连续失业满两年的;
(2)职工本人或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因发生特殊病症而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3)职工调离本市且户籍迁出的;
(4)职工因遇到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城市低收入家庭职工支付物业服务费的;
(6)职工支持父母或子女家庭属于低收入家庭零星危房改造需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7)职工支持父母子女在厦首次购房的;
(8)职工预制板房自主集资改造不符合“大修”条件的。
此次政策调整后,上述情形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2.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或更新改造本市老旧住宅电梯的对象,将原来的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调整为产权人本人及其配偶。
3.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的方式
原政策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委托还贷可选择逐月委托还贷、逐年委托还贷或逐月结合逐年委托还贷三种自动还贷方式;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按年还贷可选择按年报销贷款本息或按年偿还贷款本金的还贷方式;职工按年报销贷款本息可选择报销已偿还的住房按揭贷款月应还本息额和提前还贷金额。
此次政策调整后,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方式优化调整为3种方式,分别是提取住房公积金逐月委托还贷、按年报销贷款本息和提前还清住房按揭贷款。取消了逐年委托还贷、逐月结合逐年委托还贷和按年偿还贷款本金方式。
(1)提取住房公积金逐月委托还贷。职工办理逐月委托还贷的,住房公积金中心每月20日前将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入其还贷账户,转入金额不高于借款人上月已偿还的月应还本息额(不含罚息和罚息复利)。
职工办理逐月委托还贷,在其还贷期间,公积金中心每月20日前自动将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入其还贷账户,用于职工偿还住房按揭贷款月应还本息额(不含罚息和罚息得利),能够缓解职工的还贷压力,对职工而言是一种最合理最有效的还款方式,因此保留逐月委托还贷方式。
(2)提取住房公积金按年报销贷款本息。职工未办理逐月委托还贷的,可选择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报销已偿还的住房按揭贷款月应还本息额(不含罚息和罚息复利)。
目前在本市非受委托银行或在异地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缴存职工无法申请逐月委托还贷业务。为满足这部分职工的基本住房消费需求,减轻还贷压力,因此保留按年报销贷款本息方式。
(3)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清住房按揭贷款。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提前还清住房按揭贷款,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应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考虑到部分职工有提前结清住房按揭贷款的需求,允许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提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加速资金回流,支持其他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基于业务办理公平性原则,允许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职工,提前结清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后,可报销提前结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本金,因此增设提前还清住房按揭贷款方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逐月委托还贷或按年报销贷款本息,可以减轻每月还贷压力,满足基本住房消费需求,享受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在保障职工每月正常还贷的同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结余资金,应当用于支持其他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持续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作用,因此取消了逐年委托还贷、逐月结合逐年委托还贷和按年偿还贷款本金方式。
提取政策从2021年5月17日开始执行。原已签约按年自动还贷和按月结合按年自动还贷业务的职工,继续按原规定执行。
(二)贷款方面
此次政策调整,进一步完善了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动态管理机制。
原政策规定,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100万元。
此次政策调整后,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流动性调节系数,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流动性调节系数。
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将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与贷款使用率挂钩,建立与不同流动性条件相适应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动态管理机制,有利于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保障作用。住房公积金资金充足的情况下,能够提高最高贷款额度,让职工贷得更多;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通过下调系数,有限的资金可让更多人申请到贷款。
按“满足刚需、支持改善”的原则,在暂停发放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适当缩减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将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有原来的100万元调整为60万元×流动性调节系数,符合“房住不炒”的原则,能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首次住房消费刚性需求,持续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保障作用。
贷款政策从2021年5月17日开始执行,执行时间以新建商品住房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时间或以二手住房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收件时间为准。
3
税费攻略
目前,福建省契税税率为3%,已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公告消息显示契税是对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承受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我省现行契税税率为3%,从二十多年实际执行情况来看税制运行总体平稳。
本次契税立法遵循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的思路平移现行税率。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契税税率确定后,现行的购买前两套房子契税优惠税率(1%~2%)是否取消”这一问题,去年8月14日,省财政厅对此就已经作出了针对性的政策解读:
契税法颁布不影响现行我省契税优惠政策。首先,契税税率没有改变、优惠政策继续有效;其次,夫妻过户、子女继承房产免征契税;最后,税收优惠政策拓展、纳税申报简化。
下面来看新房跟二手房的税费↓↓↓
※新房
1、契税
首套房或者二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1%;
首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1.5%;
二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2%。
注意,新房的契税,按照房屋的成交价格来计算,即成交价格乘以对应的契税比例。
2、其它费用
权证印花税5元/户,权证登记费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
※二手房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官方公布为准
1、契税
首套房或者二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1%;
首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1.5%;
二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2%。
注意,二手房的契税,大多数情况下,是按照房屋的评估价来计算的,而非房屋的成交价格。
2、增值税及附加税
购买二手房,需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及其附加税的税率为5.6%,满2年可以免征增值税,满2年是指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从出证时间开始计算,到房屋出售时,时间满2年或超过2年。
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计算公式:房屋的计税价÷(1+5%)×5.6%
3、中介费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中介为买方提供了服务,因此要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一般为房屋成交价格的1%-3%。注意了,中介费是可以砍价的,具体砍价多少,就要看个人与中介人员的沟通、谈判情况了。
4、贷款担保费
房贷担保费指银行一般为了规避房贷风险,需要借款人提供专业的担保公司,由他们为你提供担保所支付的费用。暂没有收费标准,几百几千都由中介开。
5、个人所得税
一般征收房屋价款的1.5%,或者两次交易差额的20%。满五唯一的房子,免征个税。即该房屋为出售人的唯一住房,且不动产证满了五年,则可以免征个税。
6、印花税
住宅免征。
7、其它
权证印花税5元/户;权证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
备注:在实际交易过程中,税费大多由买方承担,在市场比较冷淡的时候,也有部分卖方愿意承担税费。
4
租房相关政策
9月21日,《厦门市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重点解决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来厦5年内的过渡性居住需求。
※保障对象
2021年1月1日后首次来厦就业、创业且30周岁(含)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经各区(管委会)认定的、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30周岁(含)以下(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骨干人才,都在此次保障对象之列。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
此外,申请对象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来厦就业的,申请人应提供于2021年1月1日后与我市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期1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自主创业的,申请人应提供于2021年1月1日后在本市办理的营业执照、办公场所租赁合同等材料;申请人须按规定于2021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本市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
※保障方式
采取“实物配租”与“租金补贴”相结合的方式,逐步过渡到“实物配租为主、租金补贴为辅”。具体保障方式根据房源筹集情况调整。保障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所谓实物配租,指的是我市将运用市场化机制,通过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实物配租的房源,原则上将按不超过40平方米/人的建筑面积标准提供。此外,实物配租房源项目将以市场评估租金的五折配租给保障对象。房型以实际配租房源为准。
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企业向保障对象提供五折租金实物配租的,优惠租金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租金的差额,还将由财政补贴给运营企业。
租金补贴指保障对象未享受实物保障且自行租房的,各区(管委会)按区域标准发放租金补贴。但是,若申请人实际工作所在地行政区内尚有可分配的优惠房源,但申请人不选择实物保障的,不得再申请租金补贴。
租金补助的标准具体为:思明、湖里每人每年8000元,集美、海沧每人每年6000元,同安、翔安每人每年5000元。
需要指出的是,此租金补贴可与本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政策同步享受。《若干意见》与各区现有人才房租补贴政策不一致的,按补贴标准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申请方式
申请受理的起始时间、办事指南将于后续公布,待明确后,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就可以提交申请了——申请人可通过统一的信息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全程网办。
之后,将由各区(管委会)负责审核,住房、公安、财政、人社、资源规划、医保、税务等相关部门通过信息服务平台为各区(管委会)审核提供数据支持。审核通过后,在各区(管委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各区(管委会)将组织实物配租。申请租金补贴的,户籍已迁入本市的按年发放,户籍未迁入本市的每半年发放一次。
不过,若存在以下情形,申请人将不能再享受《若干意见》中的优惠政策:已享受实物配租或租金补贴满5年;申请人或配偶通过购房、继承、赠予等方式已取得自有住房的;申请人及配偶享受优惠政策后,在厦连续满一年未就业的;无故空置6个月以上或出现转租转借违规行为的;已享受直管公房、拆迁安置房等住房优惠政策的;其他应退出的情形。
5
人才相关政策
今年7月,厦门推出优化人才服务保障六条举措,旨在通过切实优化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精准对接各类人才需求,加快提升人才生态和公共服务质量,不断开创人才引领产业发展的战略新局面。
六条新举措聚焦人才最关注的住房、子女就学、配偶安置、就医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厦门人才发展环境。
提高补贴
配偶安置
子女入学
人才安居
按照厦门原有高层次人才住房政策,人才住房交房入住满21年后,政府可将人才应缴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全额赠送给人才
本次政策优化后,将年限由21年缩短至10年,大大缩短了政府拥有产权赠予人才的年限。
个税奖励
本次政策同样是对原有政策的优化,原有政策主要针对总部经济高管,现在拓展至我市企事业单位所有B类以上高层次人才,让更多人才能够得到真金白银的实惠。
医疗保健
6
落户相关政策
技能、投靠、干部调动、“三高”……
足足17种方法落户方式!
很实用!
↓↓↓
技能落户
※落户岛外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
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
在厦连续缴保满2年的中级工或者满1年的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
※落户本市岛内思明区、湖里区
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
在厦连续缴保满2年的中级工或者满1年的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
本人在思明区、湖里区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
参加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福建省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或我市A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技术能手称号的,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获得地市级以上选拔赛奖项的,可参照技师或高级技师申请落户本市。
※注意:不限定房产,没有房产的可以落户集体户。子女投靠不限制时间。
相关政策全文如下
↓↓↓
市直各有关委、办、局,各企业:
《重点群体来厦落户实施细则》(厦人社〔2018〕246号)实施以来,我市技能人才工作开展平稳有序,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进一步优化技能人才落户工作,杜绝违规取得技能证书和虚假就业现象,更好地吸引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技能人才,经研究,就优化技能人才落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技能人才需求类型
为确保技能人才落户政策更好契合产业发展要求,促进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将市人社局最新发布的《厦门市部分重点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指导目录》中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工种,确定为技能人才落户的申请类型。
在我市公布的部分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中,因国家职业资格改革,涉及职业资格证书取消或名称调整变化的,取消前取得的职业(工种)证书可作为技能人才落户依据;涉及证书中职业(工种)名称调整变化的,仍可使用调整变化后与原工种相对应的职业(工种)证书享受技能人才落户待遇。
二、调整社保缴纳年限
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下,在厦合法就业并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2年的中级工、在厦合法就业并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的高级工及在厦合法稳定就业的技师、高级技师可落户我市。对2015年6月30日以后毕业且取得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不受职业资格证书工种限制)的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厦合法稳定就业可落户我市。
上述年龄均按照周岁计算,精确到日,即申请时应当在达到相应年龄上限之日前。
三、调整优化落户规则
技能人才落户由用人单位向市人社局申请,审核通过后1年内不再重复受理申请。
技能人才工作单位在思明区、湖里区的,在思明区、湖里区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简称“自有房产”)的房产,可申请落户思明区、湖里区;在本市无自有房产的,由公安部门以电脑自动派位均衡随机分配到岛外各区人才集体户落户,技能人才派位落户点以首次派位为准,不再重复生成。
技能人才工作单位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在本市无自有房产的,按单位集体户、派出所公共户次序落户。
四、建立技能人才落户信用工作机制
人社、公安部门共同加强对技能人才提交落户申请材料的审核把关。技能人才在申请落户时,应签署书面承诺,保证无弄虚作假、违规取得技能资格证书或虚假就业等情形;用人单位应对用工就业情况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并提供相关辅助证明材料。经查实技能人才有虚假承诺或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违规取得技能资格证书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其申请不予办理,并纳入失信记录,取消其申请技能人才落户资格3年,已落户的由人社部门函告公安部门注销厦门户籍退回原籍;对违规经办的用人单位,取消其申请技能人才落户资格3年。
此前颁布的技能人才落户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公布实施之日前已提交申请的按原政策执行。本通知自2020年7月6日起施行。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公安局
2020年6月5日
毕业生落户
※应届高校毕业生
①在我市就业创业的,可落户我市。
②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我市落实就业单位的(一般要求3个月社保),由用人单位按照接收毕业生流程办理相应的手续,即可将档案、户口等转入我市。
因此,按照毕业生接收方式落户我市的,其前提是落实就业单位,并由就业单位办理相应的手续。
※往届高校毕业生
往届高校毕业生在厦就业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落户本市:
①在厦合法稳定就业,年龄45周岁以下的本科学历毕业生;
②连续在厦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年龄35周岁以下的专科学历毕业生,其中落户思明区、湖里区应在思明区、湖里区单位连续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③高校毕业生申请落户我市,应当出示核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者出示核验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在线验证码”或“学信二维码”。
※注意:
没有办理过报道手续,档案仍然是“学生”才能毕业生调动。不限定毕业地点,外省也可以。不限定房产,没有房产的可以落户集体户。子女投靠限制时间。本科及以上的不限制子女投靠时间。
外来务工人员落户
1、外来务工人员持有我市居住证(暂住证)连续满5周年
2、在我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周年
3、在本市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可将户口迁入我市。
※注意:子女投靠限制时间。需要按照下方提到的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来落户厦门。
夫妻投靠落户
要将户口迁入岛内的,需要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满5年,结婚登记时间满5年。
要将户口迁入岛外的,需要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满3年,结婚登记时间满3年。
夫妻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为起点重新计算
※注意:夫妻投靠落户没有限定房产,可以落户集体户。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1、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需子(女)一方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满五周年且父母结婚登记时间满五周年,父母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2、将户口迁入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需子(女)一方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满三周年且父母结婚登记时间满三周年。父母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3、本人或配偶及被投靠子女或配偶在厦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用途为住宅,且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的房产;
4、父母年龄要求,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5、父(母)年龄满80周岁的,投靠本市户籍子(女)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注意:子女必须成年,父母年龄也有限制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1、子女未满18岁
2、投靠岛内的,需要父母一方落户满5年并且结婚登记满5年。投靠岛外的,需要父母一方落户满3年并且结婚登记满3年。父母复婚的以复婚时间为起点。
3、父母离异、非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投靠本市具有法定抚养责任的父(母)落户,只计算父(母)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
※注意:继子女不能单独投靠具有法定抚养责任的继父或继母;
干部调动落户
1、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的,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上。
2、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的,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十五年以上,其中成教类本科学历的需在拟调入单位连续缴满2年社保。
3、中专学历毕业且具有中级职称、或专科学历毕业且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十五年以上,且须在拟调入单位连续缴满3-5年社保(调入到岛内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4年社保,具有普通中专学历的须连续缴满5年社保;调入到岛外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3年社保,具有普通中专学历的须连续缴满4年社保)。
4、中专学历毕业、或专科学历毕业的,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且须在拟调入单位连续缴满3-5年社保(调入到岛内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4年社保,具有普通中专学历的须连续缴满5年社保;调入到岛外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3年社保,具有普通中专学历的须连续缴满4年社保)。
信息软件行业落户
1、在厦门市,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为“厦门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就业的各类人才,在该企业服务满一年并按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且继续与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2、在厦门市经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含重点与一般)就业,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三个月社保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非应届)。
※要求具体说明
1、收入:大专及以下学历人才年薪(以在厦个人所得税申报明细为凭计算)达到社平工资1.5倍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不受收入限制。
2、年龄:本科及以下学历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3、学历:指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学历。
4、厦门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中的大专及以下学历员工按条件一进行申报;
一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按条件二进行申报;
厦门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中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可自由选择条件一、二申报。
5、人才落户由人才所在企业的人事干部统一办理。
在厦门市经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含重点与一般)就业,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三个月社保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非应届)。
※注意:不能带小孩落户,小孩落户需满足投靠条件
表彰性落户
在厦门获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见义勇为英雄”的荣誉称号、“市十佳(优秀)来厦务工青年”、“市十佳(优秀)外来女员工”或在厦门获得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科技重大贡献奖”。
※注意
1、这些市级荣誉必须是在厦门获得的,或者是全国性的荣誉,在其它城市获得的荣誉称号不能落户厦门;
2、获得上述荣誉称号,除本人外,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能一起落户。
投资落户
1、在思明区、湖里区投资兴办企业,从2003年度起年实际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兴办高科技型企业、科学研究单位的年实际纳税额在20万元以上的,可一次性迁入3人户口(投资者及其直系亲属)。年实际纳税额每增加20万元以上的,迁入名额增加1人。
2、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投资兴办企业,从2003年度起年实际纳税额在15万元以上,兴办高科技型企业、科学研究单位的年实际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可一次性迁入3人户口(投资者及其直系亲属)。年实际纳税额每增加10万元以上的,迁入名额增加1人。
捐赠落户
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以及其他外国人在本市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的,捐赠额每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分别凭市侨办、市台办出具的捐赠认定书,可办理1人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捐赠人的国内亲属户口。
境内个人在本市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的可参照上述条件,凭受赠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书,可办理本人或其国内亲属落户本市。
复员、退伍及转业军人落户
士官异地安置落户
从本市应征入伍的复员、退伍军人
军人离退休落户
军转干部落户
随军家属落户
1、正连职(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的干部和三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
2、在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服役的干部和四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
3、在导弹、卫星试验训练基地从事试验或在战略导弹部队从事装配检验工作的干部,在舰、艇、船(只限执行海上任务)上服役的干部和空勤干部(包括飞行人员和空中战勤人员)。
※注: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驻厦部队军人,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办理随军户口迁移。
驻厦办事机构人员落户
1、国家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级办事处办理户口迁入人数不超过10人;省内外各地、市级人民政府办事处办理户口迁入人数不超过7人。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国内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相当于厅级以上事业单位在本市设立的办事机构办理户口迁入人数不超过7人。
2、前款规定的办事处设立超过10年且正常运作的,迁入户口人数予以适当增加,但增加的人数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相应户口迁入人数。
3、申请入户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职称(含高级技师),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具有中级职称(含技师)或文化程度为大学(大专),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
(2)拥有合法固定住所。
留学人员落户
1、来本市创业或工作的留学人员和海外引进人才。
2、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取得外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
※注:符合以上条件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迁入本市。
知青本人及其子女来厦落户
1、因退休、退职、辞职、下岗或无业的本市上山下乡知青,可以将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回本市;
2、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在本市无子女的本市上山下乡知青,申请回本市时可以同时申请1个已成年子女及该成年子女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
3、现留在厦门市以外的本市上山下乡知青,其子女户口均不在本市的,可以选择其1名子女回本市投靠上山下乡知青的近亲属(指知青的父母、兄弟姐妹),将户口迁入本市。
“三高”企业骨干员工落户
根据《关于实施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倍增计划的意见》(厦委发[2019]17号)第15条:
在“三高”企业就业且年薪达到社平工资1.5倍(以工资薪金个税申报收入为准)的各类人才,在企业服务满一年并按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且继续与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可在企业法人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
※备注:社平工资指上年度社平工资
※条件
1、在“三高”企业就业且年薪达到社平工资1.5倍的各类人才
2、在企业服务满一年并按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3、继续与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
※工资计算方法
以工资薪金个税申报收入为准,按照19年最新数据:三高收入界定:
2019年厦门执行的社平工资为年85166元,月平为7097元。
1.5倍年平均工资为:85166*1.5=127749,月均:10645.75元。
7
岛内外户口转移指南
※转移的几种方式
1、岛内户口互相转:思明区或湖里区之间相互转移
2、岛外户口互相转:在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或翔安区之间相互转移,
3、岛内户口转岛外:从思明区、湖里区、移往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或翔安区
※申请条件
岛外转岛外&岛内转岛内:符合以下几种情况之一
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投靠直系亲属的;因工作调动原因需迁移户口的;
也就是说:可以把户口迁移到自己/配偶房子里;直系亲属所有的房产里,直系亲属仅限于父母、子女;新公司所在地派出所集体户
岛外户口转岛内还需要:【3个条件都要满足】
1、户口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翔安区且满五周年
2、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我市养老保险连续5周年
3、在思明区、湖里区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
注意:投靠直系亲属、配偶,需要对方落户满5年,夫妻投靠需结婚满5年
※申请材料
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3.合法固定住所凭证。(依法拥有所有权的房屋,或居民按规定以租赁或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权的直管公房、自管公房,或居民使用所在单位自建住房或所在单位拥有产权的住房)
投靠直系亲属的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本、身份证;
3.被投靠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4.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协议、出生医学证明等)。
因工作调动原因需迁移户口的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3.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单位社保缴交凭证;
4.当事人户口登记为集体户或公共地址或拆迁地址的,须提供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内无房承诺;
岛外转岛内还需要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
3.申请人的《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或市房管局出具的《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原件和《厦门土地房屋权证》复印件。权属人为配偶的,许提供结婚证。权属人为两个以上共有的,需提供权属人关系证明;
4.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
5.申请人的社保缴交记录清单。(申请人持身份证至各区行政服务中心自助终端打印)
8
学区相关政策
※六区热点学校+积分入学数据:
思明区:2021年有21所热点小学,2022年将在此基础上新增2所:思明小学、金鸡亭小学。(戳小学招生方案)
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公布为准
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公布为准
湖里区:八所小学被列为热点学校;新增梧桐实验学校,实行多校划片。
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公布为准
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公布为准
集美区:首次提出热点小学“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不仅要实际居住,孩子的户口也必须迁入片区时间满一年以上,以前只是说“实际居住”。作为过渡,截止到2021年7月12日,已在“热点校”片区落户的,可不受“适龄儿童户口迁入片区时间应满一年以上”条款限制(戳小学招生方案)
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公布为准
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公布为准
翔安区:首提“每六年一学位”;首次发布南部新城中心区小学2021年招生办法,其中包括实小翔安校区。请注意,该片区中心区小学招生方案将根据实际情况逐年制定公布,所以,目前公布只是2021年招生方法。(戳小学招生方案)
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公布为准
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公布为准
海沧区:七所热点小学和明确集体户统筹方法(戳小学招生方案)
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公布为准
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公布为准
同安区:今年首次明确集体户入学统筹方案。(戳小学招生方案)
具体录取方法是:在录取完“两一致”适龄儿童后,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在本片区尚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填报志愿(若本片区剩余学位不足,将统筹至其他片区),采取“落户年限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按照“平行志愿”原则进行录取。
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公布为准
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公布为准
厦门市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一览表
↓↓↓
※新增14所公办普高
据厦门日报报道,厦门今年要全力推进16所(含两所民办普高)普通高中学校建设,近几年还将增加高中项目建设数量。
14所公办普高都在岛外,其中,今年秋季学期,外国语集美校区和同安一中滨海校区高中部已经建成并投用。
此外,集美中学高中部新校区和厦门实验中学高中部新校区为新增。
集美中学高中部新校区
集美中学高中部新校区位于集美新城北站片区邮件北路与纵一路交叉口东北侧。
总用地面积69916.87平方米,主要建设一所60班高中。计划今年12月开工,预计2023年12月建成。
厦门实验中学高中部新校区
厦门实验中学高中部新校区校址一度传为新民镇,不过,最新消息是在汀溪。
在此之前,厦门实验中学校内也启动扩建,将新增18个班普高。厦门实验中学位于同安滨海西大道旁。
以上,就是厦门最新的购房政策,希望能给在置业路上的各位,提供一些帮助。欢迎收藏并转发给身边有需要的人!
内容整合来源:厦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厦门人社、厦门招考等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