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厦门首套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降到4.55%
可提公积金作首付
据厦门市房地产业协会消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由原来采用“垫资”后报销的方式,正在优化为公积金直接支付的“预付制”。
厦门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10个基点。
如按照5月20日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计算,由上月的4.9%下降到目前4.55%。
此外,昨日(5月24日)
厦门调整购房政策——
厦门户籍的二孩及以上家庭
可在全市范围内购买第三套住房(面积180平方米以下)
但二孩中有一人需要为未成年人
非厦门市购房者或
家庭持有半年以上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医社保证明
即可在岛外购买一套住房
值得一提的是,同样在昨天,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企业可缓缴、个人不算逾期、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支持政策包括三个方面: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三、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企业受疫情影响的实际,提出具体实施办法,并在支持政策到期后做好向住房公积金常规性政策的衔接过渡。
也就是说,在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上,厦门或将还有新动作。
最后,对于厦门楼市新举措,各位小伙伴有啥看法,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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