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澎湃新闻从浙江省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台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00万元。首次和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均可享受最高贷款额度。同时,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从30%下调到20%。
同时,进一步放开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首次和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均可上浮20%。
此外,调整“认房”范围,由原来台州行政区域调整为县(市、区)级行政区域。
《通知》显示,上述调整政策自2022年7月21日起执行,实施时间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购买预售或现售商品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所载明的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的,以契税发票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买卖预告登记)所载明时间为准;拆迁安置或自建房的,以不动产权证载明时间为准。
《通知》还提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不超过实际总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时职工本人、配偶须留存不少于当前月缴存额6倍的缴存余额。
按照新政,父母、子女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除按月提取外,可提取不超过实际还贷金额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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