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7月14日)上午,经厦门房企及业内资深人士透露,7月15日起实施的厦门住房信贷政策有望按时执行。
近几日,这场引起众多关注的事件变化不断,不少人都表示已看懵,应大家要求,小九在这里帮大家梳理下这起事件的来龙去脉。
一.7月8日,台风前夕,晚上十点左右的厦门楼市也迎来一场“大地震”,一份关于7.15厦门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讨论稿被曝光!!!
二.7月9日上午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紧接着发布新政消息!
文件原文如下:
为支持刚性购房需求和合理改善性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性购房,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我市7月15日起调整住房信贷政策,具体内容为:
1、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信贷政策。购房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5%;在本市有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或名下有1笔购房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名下有1笔购房贷款记录未结清,或名下有2笔及以上购房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60%;名下有2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
2、调整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停止向第三次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3、政策调整时点。上述政策调整由人行厦门中心支行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分别牵头组织执行,自2016年7月15日起施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件时间为准。
(图片来源:厦门中原地产研究中心)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发文特别明确,“政策调整将由人行厦门中心支行和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执行。”
三.由于政策内容指向信贷,7月9日上午,在国土局发布新政之后,厦门房地产业一位知情人士对外称,中国人民银行厦门中心支行对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网站发文调整住房信贷政策的相关内容表示不满。
这位人士提供了一位在社交媒体标注为“人民银行”人士的通知称,中国人民银行厦门中心支行已经向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就调整住房信贷政策的消息“提出严肃交涉”,并且其表示“地方政府或某个地方政府部门无权决定信贷政策,住房信贷政策须以金融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其他任何部门无权发布信贷信息,也不具有执行效力”。7月12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银行业界人士获悉,上述传闻中署名人民银行职务人员发布的消息属实,其观点也确实代表了人民银行厦门中心支行的意见。就在7月9日厦门公布限贷政策之后,双方就金融政策发布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磋商。
业内人士透露,厦门差别化房贷政策后续仍将发布,人行厦门中心支行已经向总行提出申请,但具体发布内容和时间待定。
四.7月12日,记者发现国土局微信公号内的限贷内容已经删除;国土局网站的限贷标题仍在,但已经无法打开链接。
五.7月12日下午,网上流传出两张图片,据称是人行版限贷细则,与前几天国土局的版本相比,主要有两点改变:
1、增加了首付5成的条件设定,即家庭名下有过两笔贷款记录且已结清再次购房执行5成首付。这在国土局版本的细则里是没有的。
2、增加了商贷利率上浮1.1倍的条件设定。在国土局版面里只有公积金贷款有利率上浮的条款,商贷并没有。
从照片中文件的修改痕迹与“一手按网签、二手按过户”的手写笔迹可以推测,该文件内容或仍处于待确认的阶段。
另据银行方面称,目前尚未收到人行总行的相关限贷通知。
六.7月14日,记者致电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厦门7月15日起调整住房信贷政策或将按原计划执行,不做调整。
至此,央行厦门支行与地方国土局的这场“掐架”风波也终于平息。在这里小九不得不吐槽一下,真是上边跺跺脚,下边抖三抖。自从7月8日那场曝光后,小九的神经衰弱就一刻不停歇,不定时更新国土局网站已成一种病,恨不得主角光环附体,分分钟预知未来,更何况剧情接二连三的反转,看的我晕头转向。真心希望以后还是能少出这样不必要的风波,毕竟小九的心愿也是,世界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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