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本网从中国银行厦门分行获悉,7月15日起厦门执行商业住房贷款新政!至此,本轮厦门贷款政策调控终于尘埃落地。
7月15日中行厦门分行发出的商业住房贷款新政
对比7月9日厦门土房局发布的住房贷款政策,本次新政有以下几点不同:
7月9日厦门土房局发布的住房信贷政策
7月9日发布的商业住房贷款新政内容
第一,在贷款所购住房为普通商品住房时,有2笔及以上购房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均已结清的首付比例调整为50%;
第二,明确了普通商品住房和非普通商品住房贷款。当贷款所购住房为非普通商品住房时,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的首付比例为30%;在本市有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或有1笔购房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首付比例为40%;名下有2笔及以上购房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首付比例为60%;有1笔购房贷款记录未结清的首付比例为70%;名下有2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
另外,在贷款利率方面,对于购房人家庭名下有一笔住房贷款未结清的情形,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总结来说,就是对无房贷记录的购房者,认房;对有房贷记录的购房者,认贷不认房。
【关键词解释】
购房人家庭:包括购房人所在家庭中的夫妻关系及未成年子女。
有(无)住房:指经查询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系统,证明购房人家庭名下有无住房。
有(无)住房贷款记录:指经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证明购房人家庭名下有无住房贷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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