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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记者陈雅玲)昨日,同安区教育局对外发布《厦门市同安区2017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对招生对象、时间、手续等招生细节进行了详细介绍。据了解,今年同安全区各类幼儿园新生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7月30日,招生对象为本区户籍或暂住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同安区教育局要求各公办幼儿园及参与划片招生的其他各类幼儿园,7月24日前在划定的招生片区内张贴招生通告,明确招生对象、办法,说明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等。
《意见》指出,公办幼儿园片区招生对象的适龄儿童应与父或母户口一致。若在同安区购房且实际入住,虽户口未迁入,可持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房产地片区幼儿园申请入学。幼儿园仍有空余学位接纳的,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给予录取。
经申请而享有照顾入园待遇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应按规定于7月20日前向同安区教育局送交《同安区幼儿园2017年秋季照顾入园申请表》,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符合照顾条件的,照顾入读除实验幼儿园(后炉园区)、兴国幼儿园(城西园区)以外的任一公办幼儿园。
对个别适龄儿童有特殊困难要求跨片区报名的,须由家长填写《同安区幼儿园2017年秋季跨片区就学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生活基础佐证材料(工商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等复印件,原件核查),于7月30日递交申请就读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在保证接收片区适龄儿童入学的前提下,接收幼儿园经入户调查核实,且集体研究审核后报区教育局核准方可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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