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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宗琴)在微信群里发“吐槽”抱怨事情对于不少人来说司空见惯。然而在去年底,一名业主在微信群“吐槽”业委会,却被业委会告上了法院。
去年12月,业主阿伟(化名)在东南小区业主微信群里转发了两张文字图片,“吐槽”物业费上涨等现象。这些信息在该微信群里引发了其他业主的讨论,这引起了业委会的不满。业委会认为,阿伟无中生有,其行为严重影响业委会的声誉,于是在今年1月初,业委会向集美法院起诉,要求阿伟赔礼道歉并赔偿名誉损失费1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阿伟实际是在行使其作为业主的监督权,出发点是为维护自身利益以及小区的公共利益,主观上不存在侵害业委会名誉权的过错。此外,业主在微信群中对业委会进行评论,其影响范围仅限于该群,又因该微信群的成员是特定的业主,不会造成业委会社会评价降低,不能认定业主转发照片的行为侵害业委会的名誉权。最终,法院驳回了业委会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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