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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房产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促进城市生产空间集约高效

2018-06-25 08:08:22   来源:厦门日报  

土地是生存之本、发展之基。6月25日是第28个全国“土地日”,今年的主题是“珍惜土地资源,建设美丽家园”。


建设美丽家园,离不开土地这个载体。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市国土房产局在“地尽其用”的大思路下,通过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促进城市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新旧动能转换,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资源支撑和服务保障,扎实推动国土资源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不断让这片有限的土地发挥更多价值。


通过呵护绿水青山,为厦门“五大发展”示范市建设保驾护航。市国土房产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把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贯穿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全过程,努力开创我市生态国土建设新境界。


本报记者袁舒琪通讯员王夏儿


节约集约


“双控”用地总量强度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加强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控制,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和效益,倒逼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是减少土地资源消耗、落实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有效手段和路径。近几年来,我市国土部门在如何实现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老课题上,做出新探索,在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基础上,按照框定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原则,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


去年底,市国土房产局提出了“双控”的近期目标——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十三五”时期,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55平方公里(8.25万亩)以内,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52平方公里(67.8万亩)以内;提高建设用地强度,“十三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22%,开发区工业用地产出强度增长15%以上。


瞄准此目标,我市全力推动、勇于创新。首先,通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推进《厦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通过各类规划的“底线”和“红线”,以规划管控约束城市无序扩张,倒逼城市向内挖潜土地价值、盘活存量土地和创新供地模式方向发展。


框定边界和总量后,进而实行用地计划的差别化管理。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确保行动计划项目、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重大产业招商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进一步增强国土资源工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支撑度和精准度。


我市还在盘活用地上下功夫,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出台了《厦门市加强工业用地保护利用实施意见》和《厦门市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协议收储补偿及再投资奖励暂行办法》,鼓励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或升级改造,明确低效工业用地处置方式和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协议收储补偿及再投资奖励。如此一来,通过释放创新政策的红利,深挖土地潜能,有效提高了土地使用率。


此外,市国土房产局还会同市发改委,结合各区“十三五”规划GDP增长率和2020年建设用地预测总量,分解下达了“十三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任务。


综合整治


健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制度提升生态环境承载能力


惜土如金抓整治,精耕细作优空间。想要实现国土资源的有效利用,还要着眼于改善国土资源生态环境,提升国土资源综合治理能力。


市国土房产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多年来,结合厦门实际,我市不断健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制度,希望通过实施综合整治,在拓展发展空间的同时,修复生态环境。


严格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优化矿业结构与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这是我市健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制度踏出的第一步。去年,我市根据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福建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对《厦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进行修改衔接,该总体规划已通过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评审并呈报省政府审批。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市还加强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去年,落实在采矿山“边开采边治理”,共完成年度治理任务2公顷,并完成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13.3公顷。同时,继续推进废弃采石坑的整治,利用我市地铁、隧洞开挖和城市建设拆除工程所产生的大量弃土弃渣对16处采石坑回填治理。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制度,推进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市国土房产局还编制了《厦门市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制度的意见》,去年年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印发实施。


机制改革


摸清自然资源家底推进统一确权登记


摸清家底,对厦门国有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试点,是实施生态价值工程,发展绿色金融的基础性工作,更是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落实新发展理念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市国土房产局牵头下,此项机制改革工作正在我市稳步推进。


2016年12月20日,我市被原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列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城市。2017年初,我市成立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试点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关于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通告》,全面铺开试点工作。


经过近一年试点,通过全面开展自然资源调查,我市完成自然资源基本状况调查、权属调查和自然资源公共管制内容调查,建立调查基本数据库。据介绍,我市共有森林、水流、滩涂和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四种自然资源,没有山岭、荒地和草原等自然资源。


更重要的是,我市开展了国有自然资源预登记,明确国有自然资源权属,目前已经完成80个国有自然资源单元的预登记,建立《自然资源登记簿》和登记信息数据库,并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系统建设也已于去年底建设完成,待自然资源部验收后将实现正式登记。


完善制度


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优化资源配置


如何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求变的创新思维,往往能为工作开辟新的局面。


按照传统的做法,公益性的公共设施、医卫慈善等基础设施用地采用划拨方式供地。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土地资源配置,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我市走创新改革的路子,完成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及厦门市地价征收管理若干规定更新。新一轮基准地价在商业、办公、住宅、酒店、营利性医疗教育用地(含营利性民办医疗用地、营利性民办教育用地、营利性养老项目等用地)、营利性公用设施产业用地(含会展、港口、码头、体育设施等)、软件研发、工业用地等8类用途基础上,新增停车场、租赁住房两类用途,基准地价类别增加至10类,进一步完善我市基准地价体系,为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奠定地价基础。


此外,对教育、医疗、养老、停车场、地下空间等本可以采用划拨方式供应的公益性项目实行有偿出让。今年1月4日,厦门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首次公开挂牌出让一宗位于环东海域新城的营利性养老设施用地,这是我市试点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的划拨,扩大经营性公共设施产业用地招拍挂试点范围的一项举措,如此一来,鼓励更多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领域,一举多得。


根据统计,2017年以来,我市以出让方式供应教育、医疗、养老、停车场项目用地7宗,土地面积合计15.8公顷,其中教育用地2宗、土地面积5.8公顷,养老用地1宗、土地面积2.3公顷,医疗用地1宗、土地面积3.2公顷,停车场用地3宗、土地面积4.5公顷。


【链接】


土地二级市场试点


我市取得良好成效


2017年,厦门市被列为全国34个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城市之一。经过近一年的试点工作开展,去年十月,原国土资源部到我市开展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试点专项督导工作,认为我市试点工作启动及时、推进有序、开局良好,特别是在制度建设、优化服务、划拨用地出租管理等方面成效明显,值得肯定。


理顺交易规则,健全交易机制


根据试点要求,我市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试点实施工作,并在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试点工作实施和组织管理工作。


要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首先要建立交易准则。我市全面梳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条件,明确交易登记流程以及审查要点,梳理《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并形成《不动产抵押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等办事指南。


着眼建章立制,市国土房产局正制定《厦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已经形成送审稿。管理办法将进一步明确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和出租的办理规则、交易流程,规定土地二级市场交易业务平台运行模式等。此外,通过制定更新《厦门市土地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建立厦门土地收益金征收档案管理系统,我市加强划拨用地租赁土地收益金征收管理。


线上线下联动,创新市场运行机制


线上线下联动,我市着力创新土地二级市场运行机制及配套服务。


线下,我市在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专门设立土地转让、抵押登记业务服务窗口,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进一步规范了业务办理,提高了办事效率。


在线下土地二级市场基础上,市国土房产局牵头开发建设了“土地二级市场交易业务平台”,于6月25日试运行。该平台集土地二级市场交易信息网上发布、网上竞价、监管、服务于一体。通过平台,卖家可以将自己的土地信息上网发布,形成信息集聚;业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平台上对土地权属等发布信息进行审核把关;买方可以通过平台找到自己中意的土地,并查证土地现状、规划用途、土地使用年限等相关信息。


实行部门协同,市场监管更加有效


市国土房产局内部沟通协同机制进一步完善,交易登记部门继续做好与行政审批处室沟通,明确合同约定的转让条件或限制条件,对达不到转让条件或不满足转让对象的,限制转让。监管部门及时提供全市未开竣工的项目清单,在抵押登记或受理转让时,交易登记部门对距开工期限不足30日或已逾期开竣工的,不予受理。


与此同时,建立在不同单位及部门间的工作联动机制也顺利运行。2016年3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市国土房产局、市规划委、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涉及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工作的意见》,规范完善涉地司法处置土地房屋权属调查的机制和工作流程。此外,还建立了和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的互动互通,凡属于园区内的转让、抵押均需园区管理机构同意。


在上述基础之上,我市实现土地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精细化联动管理。根据二级市场转让过程中出现的复杂情况和问题,能及时调整修订土地出让合同相关条款。如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增加或完善低效工业用地政府回购条款,对特定产业类型,设定限制股权变更或转让对象等条款,为土地二级市场管理和监管提供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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