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谢雨真)昨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情况。我市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去年空气质量优良率在全国169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二。截至去年底,全市完成661个自然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和278个自然村截污纳管工程,实现流域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
2016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我市充分发挥“排头兵”作用,结合方案,制定并深入实施《厦门市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暨厦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行动方案》。两年多来,《行动方案》制定的36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对应的58项改革成果已出台54项,剩下4项持续推进中,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基本建成。
今年,我市将持续推进以下工作:编制《厦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修订《厦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方案》;开展2018年生态系统价值核算;加快建设全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充分发挥试验区先行先试的优势,对已出台的成果跟踪分析和实施效果评估,对制度上有创新突破、群众获得感较强的成果经验进行总结、提升,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发布会实录
清洁楼将转换功能
建成停车场或基地
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黄志华介绍,目前后坑和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每吨垃圾焚烧发电量从分类前的350度提高到380度,新建的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每吨垃圾焚烧发电量达450度。
黄志华透露,全市垃圾分类工作要升级成2.0版,对机关、国企、学校、星级宾馆等场所要进行精细化垃圾分类。针对一些垃圾分类的盲点区域,如非星级酒店等,通过考评、处罚的方式,基本解决垃圾未分类的问题。今年,其他垃圾也要像厨余垃圾一样采取直运模式,力争达到直运率60%,让清洁楼减少垃圾转运,未来清洁楼将逐步转换功能,如建成停车场、培训教育基地等。
环检机构计分制管理
14起立案罚185万元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胡军介绍,我市目前已经加强高排放机动车管理,在全省率先将国I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判定为黄标车,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全市域禁行、禁止过户等,逐步将此类车淘汰。此外,对于检测周期为半年的高排放机动车,“一个检测周期内三次检测不合格的”,视为黄标车。公共领域推进新能源车,去年新增和更新纯电动公交车884辆,投放新能源旅游客车21辆,纯电动环卫车6辆。
我市环保部门在全省率先推行环检机构计分制管理,规定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除免检机动车外)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的,篡改、伪造检验数据、结果,擅自减少检验项目或者降低检验标准的,检测线未按照要求安装“黑匣子”等9项情形,记12分处罚。目前,环保部门已经对违规环检机构立案14起,处罚185万元。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5470号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