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现代服务业基地丙洲统建区效果图
近日,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推进厦门现代服务业基地产业扶持引导实施办法》(下文简称《办法》),专门针对入驻厦门现代服务业基地的企业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内容涵盖住房装修扶持、购房扶持、经营贡献奖励、培育扶持等。
据了解,厦门现代服务业基地包括丙洲片区和美峰片区,均位于厦门岛外同安区,目前正重点引进央企、跨国企业、上市公司、国内大企业集团总部以及软件开发、系统集成、IC设计、服务外包、动漫游戏、电子商务、商贸流通等研发型、成长型企业。尤其是正在建设中的厦门现代服务业基地丙洲统建区,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招商工作。本次《办法》的出台,将更进一步吸引优质企业向基地集聚,并为入驻基地的企业在政策上提供更有针对性的保障。
以下为本次出台的政策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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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扶持
主要面向软件开发、系统集成、IC设计、服务外包、动漫游戏、电子商务、商贸流通等领域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企业。对租用基地办公用房且纳税额达标的企业,根据企业当年度缴纳的纳税总额(存量企业为入驻后税收增量),给予连续三年的入驻装修及租金补贴,补贴额度为10——35万元/年。
同时,针对相应企业的高层次管理人才,还将根据企业的区级税收贡献规模给予相应名额(最高不超过10名)的奖励,按照其个人缴纳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区级税收贡献部分的60%给予高层次管理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补助期限为三年。
购房扶持
主要面向总部型企业。针对新注册入驻企业和原已注册厦门的存量入驻企业,同安区按照不同的年度标准,分别给予三年的购房补助。其中,新注册入驻企业,按照年度缴纳的两税区级税收贡献,分标准给予最高150万元的购房补助;存量入驻企业,按照年度缴纳的两税区级税收贡献同比增加量,分标准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购房补助。
同时,针对相应企业的高层次管理人才,还将根据企业的区级税收贡献规模给予相应名额(最高不超过10名)的奖励,按照其个人缴纳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区级税收贡献部分的80%给予高层次管理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补助期限为三年。
经营贡献奖励
对新注册入驻企业和存量入驻企业,按企业年度缴纳的两税区级税收贡献给予三年的奖励。其中,新注册入驻企业年度缴纳的两税区级税收贡献800万元(含)以内的部分,奖励比例70%,800万元以上部分奖励比例80%;存量入驻企业年度缴纳的两税区级税收贡献增量400万元(含)以内的部分,奖励比例70%,400万元以上的部分奖励比例80%。
人才房租补贴
对入驻基地企业聘用的初次来厦就业人才,根据学历不同,给予每月1000——3000元的房租补贴,最高补助三年(不与在厦已享受的其他政府住房优惠政策重叠)。
其他扶持政策
同时,《办法》还规定了科技创新扶持、公共服务平台扶持、一企一策扶持方案等多项扶持内容,可以看出,同安区在对现代服务业基地的政策扶持上,正在向着引入完整产业链、打造完善的服务平台的方向在前进。尤其是针对入驻园区具备高成长性的独角兽企业或有特殊贡献的企业,《办法》明确了可按照一企一策的扶持方案给予相应的扶持,使得未来对企业进一步进行政策扶持有了更多“量身定制”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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