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福建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聚焦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任务,落实幼儿园布局规划,城镇小区严格依标配建幼儿园,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如期移交。
《方案》要求,各地要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地方学前教育发展实际,编制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并纳入当地教育发展建设布局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一并实施。在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时,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对需规划配套幼儿园的地块,自然资源部门须明确配套幼儿园的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和位置等规划条件,并征求当地教育部门意见。当地教育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提出意见,并明确配套幼儿园产权归属及移交等主要事项,自然资源部门应将其纳入土地招拍挂出让公告。
《方案》要求,各地设计和建设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时,应充分考虑幼儿园的功能需求,严格遵循《幼儿园建设标准》等相关规范及标准;配套幼儿园与住宅小区应同时审查规划设计方案、同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进行规划条件核实;分期开发的住宅小区项目,配套幼儿园应当与住宅小区首期项目同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进行规划条件核实;配套幼儿园通过规划条件核实后,自然资源部门应函告当地教育部门。城镇小区未按有关规定规划配套幼儿园或规划不足,或者有完整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要依据相关配建标准,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
厦门幼儿园建设情况
(图片来源厦门日报)
截至2018年,厦门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幼儿园超720所,在园幼儿约16万人。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入园需求,近年厦门持续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实施幼儿园建设“工程包”,到2020年将建设幼儿园项目120个,新增幼儿园学位4.3万个。同时,为了支持社会办园,2018年厦门出台《厦门市社会资本举办幼儿园暂行办法》,适当降低准入门槛,对达到消防技术标准的幼儿园,允许暂不改变房产性质直接依法申办消防相关手续。
厦门一中国贸幼儿园揭牌
此外,2018年厦门成立了首家市级教育集团——厦门国贸教育集团,在国企的运营下,以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为重点,积极协助政府补齐学前教育短板。今年4月,厦门一中和国贸教育集团联办的普惠性幼儿园“厦门一中国贸幼儿园”开园,迈出国有企业办园的实质一步。通过对国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的不断探索和实践,未来厦门将涌现越来越多结合公、民办学前教育优势的幼儿园,以满足市民群众对优质幼儿园的需求。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54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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