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
在市住房局与思明区法院的
公房整治联合行动中
一起违规侵占直管公房的案件
被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厦门市旧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某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生效判决确定被执行人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址于思明区玄妙巷某房屋腾空并交还申请执行人,并支付占用费。
案件进入执行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张贴了腾房公告,但被执行人一直拒不履行腾房义务,多次找借口拖延执行。法院多次传唤其本人来法院配合执行,但其故意躲避拒绝来法院。
11月21日,执行干警一行到达玄妙巷被执行人刘某成的住处时,刘某成未在家中,随后邻居叫来了刘某成在附近开店的儿媳妇许某前来现场配合执行。因房间内仅剩一些废旧家具及杂物,许某表示其家人已经陆续将室内物品腾出了,只是还未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其当场同意将房产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执行人员遂当场将房产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并责令许某通知刘某成七日内将室内物品搬走。鉴于案涉房屋已经当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的家属亦当场代为悔过并配合执行,申请执行人亦表示不需要再对刘某成执行拘留。
这仅仅是我市直管公房
专项整治工作中的一隅
今年以来,结合巡察整改契机,市住房局正集中力量开展直管公房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租金欠缴,合同到期拒不腾退,违规侵占直管公房等问题,不断加大直管公房专项整治力度,着力建立科学、规范、有序的直管公房管理体制机制。
针对欠缴租金,违规侵占公房等问题
市住房局有的放矢、分类解决
通过租金催缴流程
采取上门催缴、电话通知、
送达租金催缴通知书、约谈欠租户、
送达律师函、司法诉讼等多种有效方式
进行分类处置
今年5月以来
已完成租金清缴1440.31万元
收回房屋68套(处)
面积11909.06平方米
在整治工作中,市住房局联合思明区法院开展直管公房在诉案件强制执行专项行动,加快推动在诉案件的判决,加大对已判决案件强制执行,铁腕整饬“赖房者”,啃下收房“硬骨头”,对营造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加快推动,合力震慑
思明法院采取庭前调解、快速判决、加强执行力度等多种方式,对公房在诉案件进行集中清理,重点整治拒不腾房、欠租租金等问题,采取发布限制高消费令、列入失信人名单、冻结银行账户、支付宝、微信等财富账户、查封房产、车辆、股票等不动产或动产、约谈被执行人、走访现场张贴腾房公告等措施;对情节恶劣,侵占公房拒不腾退的采取拘留、移送拒不执行罪等强制措施。
今年7月以来,思明区法院已实现快速判决的有32个案件,因被告履行或得到妥善解决而撤诉的有40个案件,通过上述司法程序,被告主动缴交2141137.5元,取得相对好的明显成效。
加大对已判决案件强制执行,取得重大工作进展的达26件,其中包括已执行完毕9件,移送拒不执行判决罪3件,达成执行和解10件,清退收回房屋5件。通过冻结银行账户、划扣被执行人资产、责令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的款项有637176元,收回房屋面积达2780㎡。
疑难问题,重点突破。
对部分拒不执行者,纯属恶意侵占、持续时间长、影响恶劣的行为,市住房局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对恶意侵占的被执行人进行惩戒,力求打击一个,影响一片,重点突破,形成示范效应。
例如,陈某某侵占某大厦空置公房,拒不配合并对抗法院执行。思明法院于2019年10月将案件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刑事立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上述被执行人可能面临承担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厦门晚报社联合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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