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们,
厦门2016年小学招生政策正式出炉!
今年的政策有何变化?
是否会施行“多校划片”?
赶紧看过来——
与去年相比,
今年小学招生政策总体稳定
主要有三大变化:
一是进一步明确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条件。规定父母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要申请就读公办学校须满足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基本条件。作为过渡,今年其父亲(母亲)在厦务工、暂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具体年限要求暂不作规定,明年应满1年(详见后文)。
二是进一步简化申请手续。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由家长直接向片区学校申请,由学校汇总报教育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可通过i厦门“积分入学”平台实名向暂住地或购置房产所在区提出申请。
三是明确人才子女政策性照顾的申请手续。符合人才政策照顾入学的适龄儿童父亲(母亲)要于7月1日—7月25日向教育部门提供相关部门核发的证书或文件,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人与其子女的身份证明,以及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本、出生证明等材料,由教育部门核查后指导安排就学。
值得注意的是:
今年小学秋季入学,仍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坚持“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派位入学。
孩子年满6周岁
(即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
的家长们千万不要记错:
今年小学入学报名时间是——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政策规定的港、澳、台、华侨、外籍适龄儿童,以及享受政策性照顾的人才子女、军人子女,的报名时间为7月31日、8月1日。
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络报名时间为5月5日至5月19日。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基本条件:
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优先招收片区内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招生片区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各小学于报名前1周在划定的片区张贴招生通告。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基本条件与去年一致,即必须符合“两一致”: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1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省级示范小学招生对象须满足:
原省级示范小学的招生条件与去年基本一致,即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款之一:
1、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父亲或母亲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下同)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15年8月31日前入住),新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2、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父亲(母亲)租住片区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
3、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购买的片区房产(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居住一年以上。
4、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1年以上的,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
上述前三种情况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适龄儿童如何申请入学?
1、本市适龄儿童如何申请入学?
入学报名时间安排表
①7月1日至7月25日,符合政策性照顾入学的人才子女、军人子女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审核材料;
②7月23日前,向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发出《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各小学在划定的片区张贴招生通告。
③7月31日、8月1日,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根据《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符合政策规定的港、澳、台、华侨、外籍适龄儿童,以及享受政策性照顾的人才子女、军人子女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家长或监护人的带领下,到片区内的学校报名登记。符合片区招生对象的,由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不符合片区招生对象的,由学校汇总报送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④8月2日前,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不符合片区招生对象到公办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注意: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在接到报名通知书后3日内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未经申请而逾期要求报名者,应书面向学校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说明原因,经批准后予以补报,若片区学校学额已满,由上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
报名时应提供什么材料?
①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②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
③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
④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属于政策性照顾类别的,还需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
注意:
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2、港、澳籍适龄儿童如何申请入学?
申请在我市入学,其父亲(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其父亲(母亲)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其父亲(母亲)为本市户籍的,由其父亲(母亲)户籍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市入学,其父亲和母亲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申请就读公办学校,应满足以下条件:
父亲(母亲)应在厦务工、暂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满1年(含1年)以上,其中,申请在思明区、湖里区入学的,其父亲(母亲)在厦务工、暂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满2年。
作为过渡(2016年-2017年),2016年申请就学的适龄儿童父亲(母亲)应在厦务工、暂住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具体年限不做要求;2017年申请就学适龄儿童父亲(母亲)应在厦务工、暂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满1年。
报名时应提供什么材料?
①填写《香港和澳门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家长直接向学校申请;
②适龄儿童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在厦购置房产的还应提供房产证明;
④父亲(母亲)身份证明(如《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⑤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其父母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应提供父亲(母亲)在厦务工、暂住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即劳动合同(劳动协议)、在厦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或房产证明和社会保险缴交证明。
3、台湾籍适龄儿童如何申请入学?
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学生因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亲(母亲)在厦生活而要求在我市就读小学的,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小学就读;也可由其父母事先与学校联系,获准后办理就读手续。
报名时应提供什么材料?
①填写《台湾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市台办确认并盖章;
②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③学生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明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4、华侨、外籍适龄儿童如何申请入学?
华侨、外籍学生申请在我市就读小学的,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小学就读;也可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事先与学校联系,获准后办理就读手续。
报名时应提供什么材料?
①填写《华侨和外籍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③市外侨办开具的介绍信及复印件;
④学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或护照;
⑤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何申请入学?
继续实行进城务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在厦门务工、连续暂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达1年(含1年)以上,其中,申请在思明区、湖里区参加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的父亲(母亲)在厦门务工、连续暂住和最近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满2年。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可通过i厦门“积分入学”平台向暂住地或购置房产所在区提出申请。随迁子女积分计算办法和派位办法由各区教育局根据《厦门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指导意见》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主要程序和时间安排表
注意:
1.若错过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在厦积分入学资格;
2.派到民办学校的随迁子女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学位。
2016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还透露出下几点重要信息:
1.各区教育局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和本区实际,合理划定小学招生片区,并认真开展稳妥探索小学多校划片招生的调研。
2.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经确认后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在片区学校就学。
3.对个别适龄儿童因客观原因要求跨片区报名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表,在保证接收片区学生入学的前提下,经接收学校集体研究审核后,于8月2日前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录取。
4.各区制定本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的实施细则,于4月20日前公布。
5.严禁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严禁录取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新生入学,各公、民办小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或减少招生规模;严禁将各种竞赛、考级和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公办小学未经市教育局核准,一律不得以特长名义招收学生,不得擅自举办各类特色学校、特色班。
6.各区教育局应于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公布联系电话,统一受理,统筹安排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的入学。
厦门各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
思明区:
2684510(义教办)
5862707(教育科)
湖里区:5722668
集美区:6682707
海沧区:6589197
同安区:7035792
翔安区:7889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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