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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厦门不仅会加快土地供应节奏、加大土地供应力度,还将加强供地后续履约监管力度,开发企业在取得土地后一年内必须动工建设,开工后三年内全面竣工,否则将处以违约金惩罚。
据悉,为了让地块“物尽其用”,市国土房产局将通过对开发企业从取得用地到建成竣工到预售监管等环节实施全程批后监管,多部门分工联动,共同维护厦门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
市国土房产局相关负责人列出以下几个重点监管事项:1、公开出让用地一律要求在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如未按期支付土地出让金将被取消竞得资格;2、将严格执行项目开竣工时间约定,要求开发企业在取得土地后一年内必须动工建设,开工后三年内全面竣工,否则将处以违约金惩罚;3、将严格执行出让文件规定的规划设计,不允许以各种理由和方式进行变更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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